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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3节(2 / 2)


  而第三个丹田,也是在天地之间屹然站立的那一个,仿佛整个世界都牵系于他一个微小念头的那一个,虽然不如天之高上,即便不若地之宏博,却维持着整个小小世界不崩塌开的,是他本身。

  箫声洒洒扬起一个音调,像是洛九江亲口道出的一声喝令。

  整齐划一地,满山遍岭之间,绿色的嫩芽同时从土壤中钻出来,缓缓展开自己蜷缩的叶子。

  ——惊蛰以后,便是春分。

  崇山峻岭之间覆盖上的浅浅绿意仿佛一个信号,随着这个信号的发出,洛九江的箫声逐渐激扬而跌宕起来,偏偏玉箫本身音质圆润柔和,如此一来,便像天然屏障一般自发地把洛九江的声音滤过一遍,将那激烈旺盛的生的力量筛得更为热烈明亮。

  洛九江入境般信步闲游,手指不紧不慢地在气孔间移动。他一步步踏过那些新生的绿意,被他踩过的嫩芽却丝毫没显出颓态,反而如水洗过般打起了精神。

  他和他的箫声共同越过山川,于是整片山就气清景明,点点绿意也都抽芽发枝。

  昔日有古书云“步步生莲”,今日洛九江闲庭信步地走过,虽然没能足下绽开莲花,却在每一次脚步落地时,都往四面八方蔓延开一大片肉眼可见的勃勃生机。

  按理来说,作为灵气输入的源头,作为千百山峰的供给者,洛九江此时就算没有力竭,总也该感觉疲惫。

  但洛九江丝毫没有这种感受,他只感觉天上的道源与地下的无数种子在冥冥中连成一片,气机牵引,而他自己站在天地中央,作为整个世界的核心。

  伴随着无数花种的生气渐起,一直以来与他争夺这片土地的混沌控制力也就越弱,而被他捧上天空的道源,则是更为明亮炽热。

  倘使他现在肯把道源收回丹田,那就能敏锐察觉到,自己的道源又强了那么一丝。

  此时此刻,洛九江与混沌漫长拉锯的斗争仍在继续,然而洛九江箫音笃定,好像已经胜券在握。

  在混沌的核心之中,被他生生创造出的这方小世界里,先是有了太阳,再多了山峦,现在又有了漫山遍野的绿意。这些新芽想要生长,就还需要更多的生机和力量。

  灵气毕竟是“气”,还是太淡了。

  洛九江的箫音一转,很快就从波澜起伏过度成悠闲而绵长。

  不够,还是不够,作为中转的核心,洛九江一个人的力量还是太过单薄。

  在对混沌的蚕食之下,天上的道源愈发强大,而地上的草木却仍裹足不前,天地之间只有一个洛九江作为调度,难免会有力不从心之处。

  那么,他该用什么把天地直接相连?

  洛九江抬起眼来,直视着道源的光芒。

  他想到了。

  在七岛最初的开端,洛九江不甚甘愿地对枕霜流行了个简陋的拜师礼后,枕霜流曾经指导过他的速度。

  那一天,他的师父为了他,在小园中下了一场属于他的雨。

  这灵诀枕霜流后来也教了洛九江,主要便是拿来磨炼他的控制力。这不是一道攻击法术,大概也就能造造势,吓唬吓唬凡人,再显摆一番自己高强的境界,但放在此时此刻,这道造雨诀却成了天地间绝妙的介质。

  洛九江催长草木的箫音不停,一时也空不出手来捏诀做法。当然,他能操纵气流代替手指堵住气孔,但此时此刻,洛九江尚且不想那么干。

  或许只是奇思妙想,或许又是天才都有的信心和傲气,面对这个本该用手捏出来的灵诀,洛九江竟然生生用音符代之。

  第一个圆润如珠的音调被他吹出时,洛九江自己都恍惚了一瞬。音杀这个熟悉的老朋友,从拼杀时的一件奇兵,到向死而生的盎然转化,直到现在,他甚至想用它代替自己的手,从无形的声音变成某种实质性的可御使之物。

  洛九江的手指在音孔上振颤叠打,第一下,第二下;洛九江的箫随着他的心意奏起音符,第一声,第二声。

  恍然之间,洛九江忘我之际,有什么细微的啪嗒声沾湿了他的衣襟。

  而等他终于抬起眼来时,天空中虽然未曾有云,却先已有了雨。

  连绵不断的雨线把天地连接,将生机注入,无数植物在洛九江的身前身后飞快生长,让一棵棵花树展开曼丽的姿态,一株株仙葩露出秾艳的色彩。

  余音袅袅,暖玉箫身具六孔;包罗万象,洛九江心怀七窍。在不绝的清音之中,整个世界都变了模样。

  据说,谷雨过后,人间生花。

  细雨如丝,洛九江终于在绵密的湿意间放下玉箫。他伸出手来,那一时的感悟尚未断绝,五行之精啪嗒啪嗒地踩着水跑过来看他,愕然发觉洛九江瞳孔上正环绕着两道细细的金。

  那璀璨而至上的颜色,与天间可作烈日的道源相互映照,即使在雨中也不能朦胧半分。

  洛九江开口,语气依旧随意,然而落在混沌之中却如宣读圣谕。

  他说:“我的世界雏形里,还差一轮月亮。”

  第172章 奇迹江江环游现代(6)

  等从服装店里出来以后,郑舒就带着洛九江去了楼下一层的品牌专卖店, 给他把手机, 笔记本还有ipad全部配齐。

  说起来有个插曲还挺好玩:洛九江随便穿穿已经是个行走的衣服架子, 换了新装之后简直无时无刻不在散发荷尔蒙吸引人的眼球,他们一路下来, 碰上的人里不乏窃窃私语“看着好帅啊,是哪个明星吧?”“这么帅的小哥哥我不可能不知道!看身条应该是模特”云云。

  洛九江在修真世界惯穿黑衣短打,纯粹是为了行动方便。而等他正装出行, 身着华服冕冠, 气质说不出的高贵肃穆, 只是不显身段。

  袍子曲线柔软,又通常推崇宽袍广袖为第一风流, 穿起来里三外三, 修仙众人不落凡俗的气质被烘托到极致, 但在身材展示上往往就差了一些。

  然而现代衣装, 特别是死贵死贵的衣装,大多剪裁得体, 舒适大方, 能够很好的展示出人类自身的线条, 更完美地体现洛九江这一身黄金比例的身材来。

  ——因此当洛九江和郑舒迎面碰上母女二人, 小姑娘牵着妈妈的手呆呆看了洛九江许久, 突然转过头去和自己妈妈没头没脑地请求了一句:“妈妈我要吃吮指原味鸡!”,大概也是可以体谅的了。

  围观了此事的郑舒全程憋笑,转头一看洛九江仍是那副光风霁月的模样, 显然还没把“吮指原味鸡”的由来和自己联系在一起。

  无知是福啊……郑舒在心里感叹道。

  等配好了基本的电子三件套以后,郑舒带洛九江回自己的爱车法拉利上。出了刚刚商场里碰上小姑娘对着洛九江报菜名那事以后,他特意走得比洛九江落下两步,正好借机观察人类物种的多样性。

  结果看来看去,其他人类反应如何郑舒心里尚且没数,视线却实实在在地被洛九江带跑偏了。

  这位大仙穿起长衫来,必定是个优雅风流,翩翩若有神的绝代人物,举手投足之间都满是赏心悦目。但现在换下那一身博冠广带,玉锁环佩,穿上相对简洁的现代衣服之后,对他就只有一个形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