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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零年神医吃瓜日常第129节(2 / 2)


  “你放心,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带娃,我肯定帮。就算把旺仔给摔了,也绝对不会摔了你家俩娃。”蒋苗打保证道。

  “拉倒吧……好好带娃,旺仔从小就没了爸,你个当妈的更得支棱起来,给娃足够的关怀,不然小孩子再大一点,知事之后,容易自卑。你也别整天在娃跟前就说他没爸,说你没钱,这样养出来的孩子心胆小,出息也大不到哪儿去。”

  “白川平时也没空带娃,但他休假的时候,我会让他全天都带娃。妈妈带大的娃和爸爸带大的娃是不一样的,白川带着我家俩崽子又是爬山又是玩水,还搞什么捉鬼.子的游戏,虽然娃会弄的一身脏,但明显胆量是要一次比一次大的,看着就精神。”

  “回头白川休假的时候,我来把旺仔也接上,让白川带着一起玩。等旺仔同我家俩崽子熟悉之后,他要是想住,也可以住在我那儿。”

  “姐,你谅解一下,家属院里的情况特殊,咱妈去伺候我月子,都得打报告。你去的话,白天做个客可以,但过夜就很难。小孩子没事,他要是愿意住,可以住我那儿。”

  蒋苗刚止住泪没多久,听到蒋芸连这个都替她考虑到了,眼泪立马就又来了。

  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  有蒋芸帮衬着,蒋苗这边很快就步入了正轨。

  蒋苗时不时就开着车过来胡同这边,挂的车牌还是特殊车牌,周遭的邻里都知道胡同里来了个厉害人家,没人敢在赵红梅和蒋芸逞地头蛇的威风。

  蒋芸在原城烫菜的基础上坐了一下口味的优化,在保留原城烫菜还加芝麻酱的风味基础上,加入了一些渠州人更喜欢的海鲜风味,给蒋苗量身定制了一个烫菜的配方。

  蒋芸用的烫菜的调料配料都是蒋苗配制好之后拿过来的。

  蒋苗自己花钱买了个铁皮筒子炉,在蒋芸的提点下,她给过水街的管理人员交了摊位费,烫菜摊子就这样开张了。

  一开始是从附近的农贸市场买菜和肉,等在过水街这边混熟之后,赵红梅和蒋苗就晓得哪里的肉便宜,哪里的菜实惠还新鲜了。

  烫菜是个新鲜东西,在天气还没回暖的时候,顺路花个几毛钱买一碗烫菜,蹲在摊位旁边的马路牙子上,连汤带菜都吃下去,全身暖烘烘的。

  “婶子,你这烫菜的味道可真好!”

  赵红梅一边趴在炉子上给人烫菜,一边同食客交流,有的食客大方,会烫一些肉吃,有的食客抠搜,烫的都是菜叶子,不管是大方还是抠搜,赵红梅都是笑脸迎人。

  腰间口袋里的钱是越来越多。

  蒋苗心疼赵红梅放着家属院里的舒坦日子不过,还得支摊儿来当丢面子的个体户,让赵红梅在火炉边,烫菜的时候还能取个暖,她自个儿则是端着一桶水负责洗碗。

  食客们吃的很快,她的碗只买了二十个,原先还觉得二十个碗很多,估计用不完,没想到摊子开了两三天后,二十个碗却是根本不顶事的,需要她不断地把食客用过的碗洗干净。

  蒋苗记得蒋芸的叮嘱,一个碗得洗三遍,现在温热的水里把油污洗掉,然后放到清水里再洗一遍,最后放到开水里烫洗一遍。

  她虽然不知道蒋芸为什么要这么叮嘱她,可出于对蒋芸的信任,蒋苗还是照做了。

  蒋苗就蹲在摊点旁边的马路牙子上洗碗,一个碗洗三遍,往来的食客怎么会看不到?哪个食客不希望自己买到的东西是干净卫生的?

  因为蒋苗洗碗认真的缘故,好多食客都愿意当回头客。

  一连卖了十几天,每天都有不少钱进账,刨除成本之外,十天就赚到了原先一个月才能赚到的工资,这还是一开始那几天食客比较少的缘故,最近每天都赚得不少……蒋苗多了一个爱好——每天晚上收摊之后都要一遍一遍地数钱。

  她数的不仅是钱,还是自己一人把娃拉扯大的底气。

  看着那源源不断进账的钱,蒋苗揪紧的心总算放松了一些,她一开始还觉得干个体户混黑市很丢人,现在已经绝口不提‘个体户’这三个字了。

  凭力气赚到的钱,不丢人!

  ?

  作者有话说:

  三更送到,晚安~

  第166章 ‘无垢泉’

  蒋芸的一整个七五年,都是在祝老送来的那些材料以及《我欲开天》中度过的。

  她对外界的感知不多,要说有什么明显的变化,那就是黑市越发猖獗了……在商州那边很是风靡的‘鸡毛换糖’已经弥漫到了渠州这边来。

  蒋苗和赵红梅平日里沉迷赚钱无法自拔,蒋芸也就不再时常过去了,偶尔开车带上俩娃去一趟,中午留在那边吃个饭,白川都会一肚子的控诉——他吃惯了蒋芸做的饭,再去吃部队食堂,多少都有些吃不惯。

  这一年的夏天格外的热,窗户外种着的那几棵树就好像是捅了蝉的窝,吱哇吱哇叫唤个一天,吵的人太阳穴都疼。

  楼下的谢嫂子依旧经常打骂孩子,不过在蝉鸣的掩盖下,倒也听不大真切了。

  蝉鸣的声音实在太大,关上窗户也挡不住,蒋芸被吵得实在烦了,从避难所里掏出了自己刚去白家庄时用过的声波祛除器,不过刹那功夫,她窗户外的那些蝉就好似遇到了天敌一样,扑腾着翅膀拼命地飞远。

  蒋芸的耳根子总算得到了清净。

  她静下心来,给已经写至终章的《我欲开天》写下了结尾。

  她在这本书里寄托的东西太多了,不仅有妇女要站起来的意志,还有弱亦可胜强的信念,因而结局容不得她有任何的‘恶趣味’,必须得用‘大团圆’来写——站在正义这一方的弱国定然会战胜强国,女主也会成为人尽皆知的大英雄。

  可‘大团圆’结局是很难成为经典的,能被读者所铭记的,基本上都是让人如鲠在喉的悲剧。

  这个好办!

  弱国战胜强国之后,给女主安排一个轰轰烈烈的悲剧结尾,不就好了?

  女主的一生都在披荆斩棘,年少时男扮女装入仕,同男性才俊争,中年时幡然意识到读书人扶不起将倾大厦,愤儿转向修武修仙,辗转于生死之间,凭借生死间的大恐怖来磨砺自身,尝尽了其它人难以想象的苦,才成为了弱国飞升的仙,成为了护佑弱国百姓的天,最终有一个‘沉疴难起’的结局,好像也很合情合理。

  蒋芸手中的钢笔已经不再是笔了,是一把尖刀。

  写到女主缠-绵病榻,无力回天时,她自己的心都酸酸的。

  故事推进到女主在回光返照的最后一刻,依旧要用手中的斧头为后来人开出一片光明天时,蒋芸自己都落泪了。

  “这结局真不是一般人能想出来的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