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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节(2 / 2)


  冯大爷只说了一句,其余的便是立在一边,大约是过于安静,老太太这才想起来,“你的婚事,你自己做主,我跟你父亲不插手,你向来是主意大,若是有心了,就带回来给我们看看。”

  老太太听说了,大爷外面养着个女学生,就在小公寓里面,大约是回来刚谈得朋友,儿子的事情她不管,只管着领着儿媳妇进门,她挨个的发红包才好呢。

  “没有的事。”

  老太太才不管这些呢,丈夫纳妾她都不管看得开,更何况是自己的儿子,这么大的人了,就是做错了,也要自己吃苦头,她就当不知道。

  冯大爷那小公寓里面的女人,说起来还真的是不冤枉了冯大爷。现在满上海传的风风雨雨的,毕竟是冯家的当家少主,还是单身的,光是租借的太太们都能拿着眼睛盯死了他,一举一动都很受关注。

  原本没当回事,没想到都已经到了母亲耳朵里面。

  第69章 你该懂事了

  冯二爷坐在中堂,喊了刘小锅家里的来说,自己闭目养神听了个一刻钟。

  刘小锅家里的心里面战战兢兢,生怕有做的不如意的地方,惹了这一位的嫌弃。

  正想着,却听到二爷问了一句,“几时见到了大爷?”

  “原以为是火车上,其实不然,早先码头上,救了那家少爷的就是大爷,阴差阳错。”

  听到这里,冯二爷捻了一下手指头,上面带着一些细微的汗,略带着凉意,“哦,大爷一路上想来是多有照顾。”

  刘小锅家里的没有冯二爷这个精明劲儿,自然是有什么说什么,她就是再聪明的人,也想不到二爷的心思,“大爷是再妥帖不过的人了,自然是照顾周到,您只管放心才是。”

  说完看了一眼二爷的脸色,外面热的厉害,蝉鸣一片一片的,她的手心里面都是汗,夹衣湿了一层,这才看着二爷的脸上不见欢喜。

  “去账房那里领赏钱,好好伺候着。”

  她不敢多说什么,只管着出来了,外面太阳热的晃眼,她倒是松了一口气。

  晚上去跟刘小锅说,刘小锅原本是脱鞋子要睡,只一个机灵起来了,“二爷还说了什么?”

  “不曾说别的了,只要我好好伺候着。”

  刘小锅自来是弄不懂兄弟之间的事儿,他们兄弟几个,从小是一个锅里面吃饭的,感情自然不能跟大爷二爷一样,大爷跟二爷虽说是一个母亲,可是行事作风极为不一样。

  那祯禧欢欢喜喜的等着过生辰,等着过了生辰,再没有半年,她就可以毕业了,到时候去找工作去。

  “要到你生辰了,买衣服穿去。”

  老太太轻易不出门的人,亲自带着她出门买衣服去,对着她跟亲闺女是没两样的。

  先前那祯禧不走动,只是在学校里面家里头,老太太也不带着她出门的。

  现如今,老太太有自己的打算,事情眼看着要定下来了,也不忌讳什么了。

  去的是自家的商场,大爷回来以后亲自整顿的,这边最繁华的地,司机指着商场旁边在建设的大楼,“这栋楼,今年年底的时候就能竣工了,到时候,是上海滩上的第一栋高楼,有八层呢,这个是咱们大爷主持的。”

  老太太没说什么,看了一眼,只琢磨着第一高楼这四个字儿,咂摸在嘴里面不是个味道,这样的世道,她不爱人出头。

  “咱们进去吧。”

  大爷今日里恰好也在,少不了出来应酬一下,“要买什么,母亲只管看,记在我账上就是了。”

  说完才看见那祯禧,穿着一身石榴红的裙子,这样的天气里,不由得让人看见了热。

  老太太听了大爷的话,不由得拉着她到前面来,“听见了吗,这可是你表哥亲自说的,咱们啊,只管着选就是了。”

  那祯禧买新衣服,哪里有不高兴的道理,一高兴,来了一个旗礼,腰肢极具有柔韧性的蹲下来,“先多谢过表哥了。”

  抬头的瞬间,整个人都笑的五官明媚起来了,这死丫头乍一看不是一眼美人,可是笑起来的时候,你真的能记住她。

  世界上有皮囊的美人多了去了,但是有灵魂的美人,大概是少见的。

  那祯禧长得不够漂亮,不那么惊艳,可是这一点在别人看来是缺点的,老太太觉得是优点,她漂亮的见得太多了。

  可是最后有一点点的心得,女人嫁人过日子,过得最好的,还真的就不是那种特别漂亮的女孩子,往往那些长得不够经验的耐看的,最后发现竟然是过得最好的。

  老话儿说得对,长得太漂亮的人,其实骨头贱,压不住,自古美人不让见白头,就是这个理儿,这命格贱跟品格贱不是一回事儿。

  这商场是最大的商场了,本就是极为豪华先进的,可真的不要小瞧有钱人的消费水平,那祯禧是少来,可是看着这里面竟然有许多是国外的东西。

  光是说大衣皮袄子这一件儿来看,咱们自己的有萝卜丝滩皮,毛儿细的有九道弯,再有竹筒滩皮,因为卷起来皮子轻软,能放到竹筒里面携带,因此极为名贵,再有收藏家必有的金丝猴儿毛皮。

  里面一应俱全,再看国外的,有南美洲的兔鼠,一件儿女士的翻毛大衣,接近于六万美金一件儿。

  那祯禧听见那个价格,面上不显,其实心里面也是吸了一口凉气,“姨妈,我们去那边转一圈看看吧。”

  老太太见她没有想要的意思,便走开了去,先前一辈儿的人,都有皮袄子穿的,北平的冬天干冷,王公贵族的是玄狐黑狐皮子,青狐的都是贝子们穿的,但是金贵的小姐身上要是有意见白狐斗篷,那也是极为可爱的一件事情。

  那祯禧小时候,家里头也还算是能讲究的起来的,有意见狐嗦子做的小坎肩儿,那可真的是极为名贵的了。

  是狐狸腋窝下的毛皮,都说是集腋成裘,就是这么来的,为着极为难得,因此不到六十岁花甲的老人不能穿,她的那一件儿小坎肩,是老爷子喜爱她至极,又心疼她冬日里读书冷清,才去找了一件小坎肩。

  后来家道中落,她自己找出来,进了裆铺了,这些东西每年都要好好打理,打理不好变了色或者是有虫子咬了,那就一文不值了。

  因此留在那家,也没那个闲心思搭理了,不如当了。还能换一些家用来,让家里人吃饱穿暖了来的实惠。

  所以说,那祯禧小时候,是有过好日子的,只是那家一直在走下披路罢了。

  老太太见她目不斜视,心里面极为喜爱,“这些东西,终究是有违天和,身子弱的人熬不过冬日里去,穿一件也就罢了,我是自来不穿这些的。”

  那祯禧微微笑,“合该是这样的,老太太慈爱。我虽然不是什么大义之人,也喜欢它轻便暖和,但是到底是觉得不合算,不能为着自己便利而去穿它去。”

  狐裘保暖轻便,年轻的小姑娘穿上了可爱,大姑娘穿上了娇俏,老太太们穿上了贵气,那祯禧当然也喜欢这些东西,华衣美服,没有不喜欢的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