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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5节(2 / 2)


  由于他学业格外优秀,能力格外地出众,云笙甚至还出钱供他去了国外留学读书。

  程涟舟此人,长得太好看了,难免让人觉得有点没有安全感,可能还会令人觉得轻浮。

  他从小到大,在这方面上吃了不少的亏。

  但经过云笙和云笛的联手检验,他们确信了,这个人不但忠诚上毫无质疑,而且能力也十分高强。

  三岁看大,七岁看老。程涟舟是个记恩的人。

  云笙把他连续下派到不同的部门,用整整三年时间让他在公司里轮转一遍。

  这种连续的和新岗位的磨合,是非常折磨人的。每到一个地方就要适应一个新秩序,每到一个环境就要像海绵一样拼命汲取学习新知识。

  程涟舟从最开始的青涩到后来的稳重成熟,他一直都做得不错。

  云笙看了,心里暗暗赞许。之后,他又把程涟舟抽回来放在自己身边做秘书。

  ——这样的倚重,这样的重视,为这个人打下了这么深厚的底子,当然不止是为了有一个贴心的秘书。

  程涟舟原本是要给云霄鹤准备的。

  但现在,云笙和云笛商量了一下,最终都一致决定,把他留给云飞镜。

  云飞镜是他们妹妹的孩子,理应也是云氏的另一位继承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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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另一边,程涟舟随着云飞镜到了她的书房。

  云飞镜问程涟舟要不要喝点什么:“果汁、可乐、葡萄酒?”

  程涟舟笑了一下:“小姐肯喝茶吗?”

  云飞镜想也不想地回答:“你喝茶?我让他们帮你泡一杯。”

  “不不不。”程涟舟和缓地说,“我是问小姐喝不喝茶——如果小姐喝,我帮小姐泡一杯。”

  这也可以。

  云飞镜额外多看了程涟舟一眼,心知这人大概并不是真心在乎喝什么,而是想借机对自己说点什么。

  于是两个人又到了茶室,程涟舟挑了挑,最终选了一小盒普洱。

  他人长得好看,但是手却生得粗糙。虽然皮肤洁白,但指节格外粗大,十指要比普通同龄人粗上一圈,手背上还有点点碎疤。

  其中一道伤疤是粉红色的,顺着手背上的掌骨狰狞地蜿蜒下来,留下了一条粗钝的痕迹。

  云飞镜一眼就能看出来,这是一双干过活的手。

  现代人的手通常修长柔软,远比上一辈老人的手纤细许多。

  一个真正干活的人,手必然因为长期劳作而更加强壮。就连普通人把自己的右手和左手比一比,倘若是右利手,那右手通常都要比左手大上一圈。

  程涟舟的手是双吃过苦头的手。

  但这只手泡起茶来却很灵巧。

  他提着壶,从容娴熟地把所有茶具都冲淋干净,这一步是温杯。

  接着他又用专门的木勺取茶,过滤洗茶,随着细而清的热水注入,普洱的香气一下蒸腾着氤氲开来。

  最后他用茶盘拖着,把茶奉给云飞镜。

  “小姐小心烫。”程涟舟温和地提醒她。

  眼看着茶是用滚水泡出来的,云飞镜没有着急喝。

  她学着程涟舟的模样,不大熟练地用杯盖刮了刮茶叶,又凑近品香,最后才小小啜饮一口。

  ——她是个实在人,只感觉到烫嘴。

  云飞镜小心翼翼地把这一杯烫得舌头都麻了的茶水重新放回桌面,一抬头就看见程涟舟在看着自己微笑。

  他长了一双笑眼,因此哪怕不动声色,看起来也是含笑。

  “小姐喜欢普洱吗?”

  “我不太懂茶,但喝着很香,感觉还可以。”云飞镜坦然地说,“另外不用这么叫我。”

  程涟舟点头应答道:“好的,那我不这样称呼您。其实我也不懂茶,和您一样,只能尝出来香不香。”

  云飞镜:“……”那你还特意要泡?

  程涟舟把茶盏推得远了一点,非常从容地和云飞镜侃侃而谈。

  “喝茶未必是品它的味道,更多的是一个姿态。”

  “您知道吗?生意场上常常请去茶楼喝茶,讲究的还要人在屏风后面弹琴。

  生意上的事老板不着急说,反而先捧几方印章来请人看,格调高,姿态更高……其实请客的老板和我一样,对其中的玄机也未必多懂。”

  云飞镜听了若有所思,她思考了一下:“这个是……攻心计吧。”

  因为被请到了不熟悉的场景,一开始就被带入一个不熟手的氛围。包厢环境优雅,焚香弹琴,可客人对品茶不了解,听琴声也一无所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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